【 退貨政策 】
● 商品鑑賞期
依照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收到商品後享有七天的猶豫期 (含假日)。
特別提醒您,猶豫期非試用期,故商品經拆封恕不接受退貨;退貨需返回齊全配件、完整包裝 (包括產品、配件、原包裝、保固卡,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之原貌及完整性) 的狀態寄回,若違反該項條件,將影響您退換貨權益。
※ 若您已收到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購物發票」一併退回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 7 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※ 收到商品定義:商品配送至指定地點,且收件人或收件代理人 (包含但不限於親友、同事、管理員) 完成簽收。
客服信箱:service@lslife.com.tw
客服專線:(04) 2299-0293
● 退貨須知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使用,且無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消保法保障 7 天鑑賞期僅供您猶豫並確認商品是否符合您的需求,並非商品的試用期;如本商店有提示您者,請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 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※ 有以下任一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1. 拆封試用的接觸性商品,如項圈、胸背帶、寵物衣、床窩、外出包等。
2. 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3.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4.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、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5.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6. 購買食品、耗材、個人衛生用品等,一經拆封即無法回復原狀的商品,除非拆封後發現為瑕疵品者。
● 非瑕疵定義
1. 色差。每台手機、平板、螢幕之顯色條件不同,或因拍攝光源而有差異,實際商品會與圖片會有些許差異。
2. 氣味。商品皆為全新品,包裝或材料會殘留些許氣味,待清洗或使用後氣味會逐漸消除。
3. 尺寸/重量。商品皆為手工測量,可能造成些許誤差。請以實際商品為主。
● 每筆訂單僅限以正常情況辦理退貨乙次,享免收退貨運費。若辦理第二次退貨將收取運費80元。
● 加購價、組合優惠、滿額折扣或滿額贈品之訂單
1. 主商品辦理退貨,只保留加購商品時,加購商品將恢復原價計算辦理退款。
2. 組合優惠、滿額折扣,若退貨後未達活動優惠件數或金額,保留商品將恢復原價計算辦理退款。
3. 退貨後未達滿額贈品門檻,贈品亦需隨退貨商品一併退回。
● 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退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派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
因須配合物流中心退貨流程,退貨會有一定的作業時間,還請耐心等待,我們會盡快完成服務。
● 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ATM轉帳/貨到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
※ 若有特殊情況,我們將由專人為您專案辦理。